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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捐赠合同电子版

奖学金捐赠合同电子版

  • 类型:安卓软件
  • 版本:电子版
  • 平台:安卓Android
  • 大小:23KB
  • 等级:
  • 更新:2023-06-25 13: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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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捐赠合同》一些关心教育的社会人士会通过设立奖学金进行捐赠来奖励和鼓励优秀的学生,同时也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来让奖学金有效的利用,用于学习生活,而不是其他方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奖学金捐赠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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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捐赠合同》一些关心教育的社会人士会通过设立奖学金进行捐赠来奖励和鼓励优秀的学生,同时也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来让奖学金有效的利用,用于学习生活,而不是其他方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奖学金捐赠合同模板。

文本预览

为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成为优秀人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由甲方在乙方处设立_________奖学金的事宜,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捐赠事项

  (一)甲方为鼓励乙方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国家栋梁之材,造福于人民,特在乙方处设立_________奖学金。

(二)奖学金捐赠额:甲方设立_________奖学金的基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圆)。

第二条捐赠的交付

(一)交付时间: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将捐赠奖学金       元交给乙方。

(二)交付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交付:(1)转账;(2)支票。奖学金的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三)甲方在汇款后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查收,乙方在收到此奖学金后应当即通知甲方汇款已收到。

第三条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

(一)在_________奖学金设立的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_________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对该基金进行管理和发放。

  (二)__________奖学金的基金由乙方负责在_________银行开设专门账户。每次定期储蓄      年,利息用于发放奖学金。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仍存人奖学金专门账户,基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     %,可以将发放奖学金数额提高    倍。发放后剩余的利息再存入该奖学金专门账户,基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_________%后,全部利息均用于发放奖学金,奖学金数额相应提高。

  (三)_________奖学金每年发放     次,时间为每年_________月份;每次奖励_________名优秀学生,每人奖学金为_________元。

  (四)_________奖学金发放标准――凡获得_________奖学金者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_________大学在校的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2.学习成绩优秀,其中专科生与本科生学习成绩须列全院(系)前五名,研究生须有质量较高的论文发表;

  3.品质良好,本学年内未受到任何校纪处分。

 (五)_________奖学金评定办法:凡符合第(四)款所列标准者即有获奖资格。人围后,由_________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人围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议,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者,当场揭晓,并张榜公布。

说明

任意撤销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

“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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